當然從南方產業發展觀之,高高屏觀光產業之發展相較於北部,更顯相對弱勢,業者數十年累積的負能量難謂不小,加之,有「高高屏三縣市首長會報」的加持,在此一情境下高高屏地方政府與境內的業者蘊釀兩年之久,迫需找出一位在產官學界有整合能力,可將業者與三地政府接軌中央的人才;為此時任行政院顧問並倍受中央與地方器重,業者間亦常賴其爭取資源協助解決紛爭的林富男,於2008年被高高屏三位縣市長,一致推薦籌組高高屏觀光產業聯盟。
2008年高雄市政府市長陳菊,高雄縣縣長楊秋興、屏東縣縣長曹啟鴻在高高屏三縣市政府聯合首長會報的決議文明訂,為提升高高屏區域競爭力,首應從速強化觀光產業之發展。為此,「高高屏觀光產業聯盟」隨即由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首任局長林崑山、高雄縣政府觀光交通處處長翁佳樑、屏東縣政府建設處處長黃肇崇,研議邀請區域內觀光產業相關之現任理事長與學者專家二十二人,著即運作,設訂組織要點,於2008年12月8日正式成立,由林富男擔任總召集人,聯盟力主不營利不辦理社團登記,其旨在靈活運用,並兼顧不與聯盟內之各公協會的運作功能重疊,共同發展高高屏觀光產業,建構產官學交流平台,成員亦無需繳納會費,更力主不向政府要求補助,期待獨力行使聯盟設立之宗旨。
本聯盟任務有三:一、推廣南方觀光亮點,整合資源推動本區域對外部之行銷工作。二、研發區域內觀光發展策略與方案,同時引進外資投資南方。三、協調府會全力寬列預算投資觀光建設。
此前2002年行政院院長游錫堃,推動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,在施政計畫中對於觀光產業之發展,明訂在六年間觀光客倍增計畫,成立行政院觀光推動委員會,整合各部會資源,全面提升優質化的台灣觀光資源,並責由交通部觀光局據此執行。此後政府即推行一系列促使國外來台觀光客逐年增加的方案。此間,為求各觀光業者能通力合作,極力構築平台,以提升區域內產業整體之服務品質,以收經濟發展之綜效。觀光局就此在全台各地紛組各類之產業聯盟,但皆有一時之效,乏力長期運作,不無遺憾,刻僅剩屏東縣恆春半島觀光產業聯盟有在運作。
本聯盟成立後兩年即2010年,中央政府組織改造及國土規劃,成立五都十七縣,高雄縣併入高雄市,而台南市亦成為院轄市之一,鑑此,本聯盟於2011年3月16日召開委員會議,通過修訂組織要點,將區域擴大至台南市政府轄內,並將「高高屏觀光產業聯盟」更名「南台灣觀光產業聯盟」,藉符南台灣人民的期待與產業之所需。
南台灣觀光產業聯盟,必需扮演各公協會獨力所不能及之業務,以民間機構協助區域內政府對外部接軌的事項,尤其南台灣有綠色執政的特質,中央政府屬國民黨執政,加諸大陸對南台灣總是有著多層次的思維,時有偶遇特殊狀況,政府間難能立即溝通時,觀光產業首當其衝,業務總受到「非經濟」的影響,本聯盟全體成員各有不同管道與方式,也有公誼與私交之情,不計時間與任何代價,竭盡全力,在維護南台灣大眾的核心利益,以南台灣的觀光產業之發展為重心,同時兼顧兩岸間的主流民意發展趨勢,打造平台鋪陳有利於業者之利基,化解不必要的誤解,盡速恢復和平發展繁榮經濟的軌道,以開創產值,再者,聯盟對內則力求成員所屬各公協會之會員的全體職工,務需做好全面提升服務品質,以優質的台灣讓全球各地來南台灣的觀光客認識台灣、瞭解台灣、愛上台灣。